理事会
时间: 2009-12-11 08:57 来源: 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 编辑: admin 点击: 次
基地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汉语国际推广厦门大学南方基地的权力机构,理事长由厦门大学校长担任。理事会成员为7-9人,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厦门大 学、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代表组成,实行学校与汉办共同管理的领导体制。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基地实行开放式的运作机制,除理事会及由厦门大学相关学科形成的核心队伍外,还建立了由国内外著名学者组成的委员会参与基地建设和管理,聘请著名专家担任 兼职教授。同时通过加强国际合作,组织国内外相关学科的研究力量就远程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学资源支撑体系、国别化教材和教学法研发、师资与志愿者培训、汉语 国际推广法律法规等方面开展深入而系统的研究,项目有不少于30%的外国专家组成,使南方基地成为汉语国际推广领域重要的理论研究中心和孔子学院示范基地。
(一)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南方基地的总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2、决定南方基地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南方基地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决定制订南方基地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理事会议:
1、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四)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五)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六)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理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七) 出席理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理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八)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